新洲区人才政策概览

(一) 问津英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对毕业5年内来新洲就业创业且签署5年以上合同、拥有新洲区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按每人每年20000元给予生活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12000元给予生活补贴;具有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者,按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发放不超过5年。

(二) 问津英才·青年人才安居补贴

对毕业5年以内、在新洲区创业就业、拥有新洲区户籍、家庭及本人在人才租赁房项目所在街镇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享受50%租金优惠。 对毕业5年以内、在新洲区就业创业、拥有新洲区户籍,本人在新洲区无自有商品房且在新洲购商品房的,可申请购房补贴。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予以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购房补贴政策与生活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三) 问津英才·高端人才

对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有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先进成果或项目,能有效带动产业发展,或能为区内重点产业配套服务、取得明显成效的金融、法律、教育、文化、医疗、现代物流等领域的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其人才项目落地后,对于创业人才项目可给予20—5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对于创新人才项目可给予10—4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 问津英才·领军人才

对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顶尖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为新洲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战略科学家、学术带头人、卓越管理者等国内外一流人才(团队),其人才项目在区落地后,可给予300-3000万元的综合支持。

(五)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奖励补贴

对区内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应税年收入50万元以上(由新洲区引才单位支付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工资薪金收入,下同)的,按上年度个人收入的5%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总奖励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个人奖励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六) 问津英才·技能人才

对国家级、省部级高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市级(副省级城市)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技师职业资格获得者,给予一次性奖励6000元。 对创建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经验收合格,每间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创建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经验收合格,每间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 对新创建的“名人名匠”工作室,创建当年给予2万元启动资金;经过考核验收良好的,可给予3万元经费补贴,对承担特别重大创新项目或产生特别重要创新成果的,可再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七) 问津英才·乡土人才

授予问津英才·乡土人才荣誉称号并给予1万元奖励。对问津英才·乡土人才创建的工作室、培训基地等技能技艺传承平台,经考核验收,可给予3万元经费补贴。